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3、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5、公司、相关主体(包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子公司)及发行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认购人:股权激励对象,均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发行人:郑州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8年5月17日。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 认购方式:现金。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前述生效条件外,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五)自愿限售安排 无。 (六)特殊投资条款 无。 (七)违约责任条款 1、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办理备案、登记等手续,需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的约定按时将认购资金足额缴入,视 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次股票发行中介机构信息 (一)主办券商 名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450046 电话:0371-65585033 传真:0371-65585639 项目负责人:张恒 项目小组成员:张科峰、王锐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煦燕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4层 邮政编码:450000 电话:0371-89985506 传真:0371-63355222 经办律师:王伟锋,张哲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邮政编码:100048 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018737 经办注册会计师:姚俭方、刘永锋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 ——————— ——————— 陈立杰 李之光 张明丹 ——————— ——————— 王汉卿 宁占平 全体监事签字: ——————— ——————— ——————— 詹海生 胡静珍 刘春健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 ——————— ——————— 陈立杰 李之光 张明丹 郑州中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2018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