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970 证券简称:东海证券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深圳市东海天富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达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私募基金子公司特殊目的机构的整改要求,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东海证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投资”)拟将持有的深圳市东海天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天富”)40%股权以协议转让的形式转让给上海绍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绍洪”)和自然人刘昂生,由上海绍洪、刘昂生各受让东海天富20%的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东海投资将不再持东海天富任何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东海天富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拾票,弃权票零票,反对票零票。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他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上海绍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西路778号,主要办公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西路778号,法定代表人为孔繁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MA1K40W29Y,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交易对手方刘昂生,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泡桐树街19号,2015年至今,任天府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深圳市东海天富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2日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前,东海投资、天府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海天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牛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分别为40%、40%、10%、1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金融、证券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 [2018]995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东海天富经审计 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资产合计资产总额为4,305,598.85元,负债 总额为106,213.41元,净资产为4,199,385.44元,2017年1-12月 营业收入为 24,270.8元,净利润为-1,979,051.30 元。根据沃克森 (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1140 号资产评估报告,东海天富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5,346,262.11元。经协商,上海绍洪、刘昂生受让东海天富20%的股 权的价格均为133.66万元,转让价格确定为267.32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本市场服务、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前身为天职(国际)评估部,1988年开始从事评估业务,2006年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国内资质齐全的评估机构之一,从业人员120人。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东海投资向上海绍洪和刘昂生转让标的股权的价格按照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东海天富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受让价格均为133.66万元,转让价格确定为267.32万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上述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次交易协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且东海天富其他股东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书面声明并就本次股权转让作出同意的股东会决议后生效。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1140号资产评估报告。 (三)时间安排 交易标的的交付时间为协议生效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协议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交割手续,过户时间为工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日。协议生效之日至过户之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归属受让方。 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股权主要是为落实监管机构整改要求和满足公司组织架构优化的需要,有利于回笼资金,增强公司流动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 天职业字[2018]9951号审计报告; (三) 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1140号资产评估报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