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614证券简称:品杰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嘉兴市品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胡杨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5,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监事会主席刘亚毅先生代表监事会作了2017年工作报 告,回顾 了2017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参与 历次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经营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胡杨杰代表董事会汇报2017年董事会工作情况,主 要从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同时对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进行了讨论与分析,并对2018年董事会工作目标及企业未来展望作了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公司2017年年度 财务报表出具了致同审字(2018)第330ZA2800号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2017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 制了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状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18年的经营业绩指标,同时对2018年的经营计划作出相应预算。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业务正在转型过程中,为保证一定量的流动资金以确保2018年生产经营的顺利完成,暂不对2017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追认公司 2017年 2月向股东唐兆凤借款人 民币捌拾万元整、2017年 3 月向股东唐兆凤借款人民币 壹佰万元整,于2017年11月公司还款给股东唐兆凤人民 币叁拾万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追认公司于2017年2月向股东唐兆凤借款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2017年3月向股东唐兆凤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于2017年11月 公司还款给股东唐兆凤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关联股东回避后无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全体股东确认不进行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登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谢毅、崔杨菁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嘉兴市品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登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嘉兴市品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嘉兴市品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