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路数据: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2018-030]

2018年05月28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6922           证券简称:宏路数据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宏路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

                            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宏路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 2018年 5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以不低于该等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收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具体如下:

                                                               公告编号:2018-030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含邮件)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二)回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四)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狄

     联系电话:021-63868620

     联系邮箱:demi.xu@hypers.com

     邮编:200080

                                                               公告编号:2018-030

     联系地址:上海市海伦路 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 A座 12楼 1203

室

     特此公告

                                          上海宏路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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