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45 证券简称:东方水利 证券代码:832075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618,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 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如 有)实际每10股派1.80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 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6月11日。 第1页共2页 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45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8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 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路398号 联系人:李强 电话:0838-2821615转8010/18781088885 传真:0838-2827366 特此公告。 四川东方水利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0日 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