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71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6月15日下午15点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6月15日下午17点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9,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 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情况确定,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5、定价方式 根据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7、拟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 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审议《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方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方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七)审议《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八)审议《关于制定〈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原《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动终止。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九)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具体事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6月12日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鑫 联系电话:0396-3811051 传真:0396-3835000 联系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蓝天大道南段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代 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 开的 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以下权限行使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 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