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19 证券简称:比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说明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5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 《比酷股份: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7)。公司定于2018年6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1日。 二、临时议案基本情况 2018年5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刚 先生(持有公司42.40%股份)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议函》,提请股东大会召集人将《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和《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加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 (一)《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经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向杭州银行申请1000万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本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齐刚先生及其配偶常静女士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拟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贷款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拟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不动产抵押合同和股票质押合同,上述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经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向华夏银行申请400万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本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齐刚先生及其配偶常静女士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拟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贷款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拟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本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 2018年5月29日,齐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40%股份。 公司董事会认为齐刚先生具备提交临时议案的资格,提案时间、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且提案内容亦属股东大会决策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股 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 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齐刚先生签署的《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 时议案的提议函》。 北京比酷天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