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实缴出资额 出资 (元) (%) (元) 方式 1 武汉慧科联智科技合伙企业 12,048,750.00 48.20 12,048,750.00 货币 (有限合伙) 2 武汉光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6,516,250.00 26.07 6,516,250.00 货币 3 重庆汉能科技创业投资中心 2,025,000.00 8.10 2,025,000.00 货币 (有限合伙) 4 胡昱 1,734,500.00 6.94 1,734,500.00 货币 5 武汉光谷联合产业投资基金 1,350,000.00 5.40 1,350,000.00 货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张全 1,100,500.00 4.40 1,100,500.00 货币 7 北京信怡成长投资中心(有 225,000.00 0.90 225,000.00 货币 限合伙) 合计 25,000,000.00 100.00 25,000,000.00 -- (二)收购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图 (三)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慧科联智持有收购人48.20%的股权,为收购人的控股股东;胡昱持有慧科联智36.14%的份额,且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慧科联智《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由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综上,胡昱为慧科联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胡昱直接持有收购人6.94%的股权,通过武汉慧科联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收购人48.20%股权,合计控制收购人有表决权股权比例为55.14%,且担任收购人的董事长及总经理,能够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 2、收购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 (1)控股股东有关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慧科联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4KMMRA6X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昱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武汉市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1号光谷展示中心扩建项目D座栋1层1室117房 邮编:430000 行业:软件开发 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电子设备、通讯设备(专营除外)的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硬件及相关设备的开发、销售; 智能交通、物联网、城市信息化领域内的产品研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软件外包服务;嵌入式电子产品及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和安装维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子电气设备、消防器材批发零售;楼宇系统集成及弱电工程安装;消防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胡昱基本情况如下: 胡昱,男,1980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电子工程学专业,博士学历。曾任职: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电气工程系任博士后研究员;2010年1月至2012年7月在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系任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2010年11月至2017年5月在武汉卜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7年5月在武汉汉飞世纪射频科技有限公司任经理;2012年8月至2015年11月在武汉智慧城市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9月在武汉智慧城市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7年9月在张家港海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在武汉慧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17年8月在武汉智慧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7年1月在武汉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董事、董事兼经理;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在武汉慧科联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职:2011年5月至今在武汉贝艾尔咨询有限公司任监事;2011年11月至今在华中科技大学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9月至今在武汉华汉智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在武汉开发区智慧城市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在武汉智城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9月至今武汉智慧城市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今在黄石市物道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今在武汉慧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在武汉中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在成都中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在武汉智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在横琴慧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8年5月至今在武汉慧科联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名单 职务 姓名 董事长、总经理 胡昱 董事 王介文 董事 黄立平 董事 徐堃 董事 王威 监事 孙禄明 监事 杨广学 监事 覃美铃 三、收购人财务状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8]第2-01130号《审计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审计了武汉慧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审计报告》,收购人报告期内采用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1、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3、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收购人已按照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收购人最近2年财务报表情况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744,418.42 8,380,136.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3,097,038.87 10,982,680.12 预付款项 9,102,683.40 968,990.7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5,180,460.68 2,992,542.85 存货 28,762,961.00 11,235,146.0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635,209.30 804,580.87 流动资产合计 109,522,771.67 35,364,076.9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322,900.24 4,878,763.6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