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尼科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2018年05月31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48

证券代码:836716        证券简称:芬尼科技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公司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6月19日10: 30

     结束时间: 2018年6月19日12: 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48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天元路3号广东芬尼克兹节能

设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应出示股东对其的授权委托书、该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

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8年6月19日 9:30-10:30

                                                            公告编号:2018-048

(三)登记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天元路3号广东芬尼克兹节能设备有限公

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彭玉坤 联系电话:020-31155018。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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