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璇物流: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18年06月11日查看PDF原文
         303,494     1.42

  股份

          4、其他                       1,847,664     9.40       1,959,164     9.20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6,299,748    32.05       7,021,812    32.97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3,002,444    66.15      13,834,944    64.96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353,808     1.80         442,518     2.08

 有限售  人员

 条件的  3、核心员工                           -        -               -        -

  股份

          4、其他                               -        -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合计     13,356,252      67.95      14,277,462    67.03

              总股本                 19,656,000    100.00      21,299,274   100.00

    2、发行前后股东人数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册股东人数为16名,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

人数为35名。

    3、发行前后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5月3日出具的大华验字

[2018]000247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148,241.90元。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资产结构中货币资金增加7,148,241.90

元,股本增加1,643,274.00元,资本公积增加5,504,967.90万元;本次股票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公司股份,与本次发行前比较,发行结束后公司流动资产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股本、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均有一定提高,资产负债率降低,资产结构更趋稳健,公司整体财务实力增强。

    4、发行前后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是一家以三方物流、专线运输、城市配送为核心业务,专业为各知名工贸企业提供集公路运输、卸载、仓储、中转、配送为一体的大型综合物流服务提供商。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业务结构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5、发行前后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前,谢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46,352股,占公司股份比例

57.22%,系公司控股股东。牛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90,240股,占公司股份比

例 30.98%,牛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莉与牛犟系夫妻关系,二人通

过其持股、任职等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人事任免等产生重要影响,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董事谢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46,352股,占公司

股份比例 52.80%,仍系公司控股股东。牛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00,240股,

占公司股份比例33.81%,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莉与牛犟系夫妻关系,

二人通过其持股、任职等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人事任免等产生重要影响,二人仍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6、发行前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比例                   持股比

                               持股数(股)    (%)    持股数(股)   例(%)

 1      牛犟    董事长、总    6,090,240      30.98      7,200,240     33.81

                     经理

 2      谢莉       董事       11,246,352     57.22     11,246,352     52.80

 3      刘宁    董事、副总        -            -          98,280       0.46

                     经理

 4     贾海平   董事、副总      98,280        0.50        98,280       0.46

                     经理

 5      宋笋    董事、财务      98,280        0.50        98,280       0.46

                  总监、董事

                    会秘书

 6     孙中营      董事         98,280        0.50        98,280       0.46

 7     王中会   监事会主席      98,280        0.50        98,280       0.46

 8      陆云       监事         78,624        0.40        78,624       0.37

 9      王萍       监事           -            -          20,000       0.09

            合计                17,808,336     90.60     19,036,616     89.38

    (三)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变化

    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发行完成后的变化情况,见下表: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7年度

                                                                    (发行后)

每股收益(元)                       0.34           0.33            0.32

净资产收益率(%)                    26.38           23.30           20.3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2           0.29            0.26

(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                     1.48           1.50            1.72

资产负债率(%)                      58.88           60.48           55.19

流动比率(倍)                       1.70           1.56            1.72

速动比率(倍)                       1.70           1.56            1.72

    注:1、本次股票发行前数据,是依据2016/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关数

据计算。

    2、本次股票发行后数据依据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报告相关数据,并按照发

行增资后的资产情况摊薄计算。

    (四)以资产认购发行股份的,发行后挂牌公司债务或者或有负债的变化本次发行股份全部由认购对象以现金形式认购,未有以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份的情形。

     三、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定向发行中认购的股票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限售。

    除此之外,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无限售安排,亦无自愿锁定承诺,所认购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新增股票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四、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专项意见

    2018年5月16日,主办券商华福证券针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出具了《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天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为:

    (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主办券商认为,天璇物流本次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未超过200名,符合《管

理办法》中关于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

    (二)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主办券商认为,天璇物流制定的《公司章程》内容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有关规定;各项规则、制度等能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建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清晰、运行规范,能够保障股东合法权利;公司挂牌至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议情况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主办券商认为,天璇物流已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了本次股票发行应当披露的信息;公司自挂牌以来,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主办券商认为,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 可以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关于发行过程及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主办券商认为,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不会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产生实质性影响;天璇物流本次股票发行过程和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本次股票发行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

    (六)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

    主办券商认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合理、定价过程公正、公平,定价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关于公司本次股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