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12 证券代码:838019 证券简称:金戈炜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江苏金戈炜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6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射阳县经济开发区西区创业路7号金戈炜业3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召开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维艳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24日向各位股东发出,通知发布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20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发布的召开时间、地点、议案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9,509,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98%. 公告编号:2018-012 二、议案审议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见《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8)、《2017年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18-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09,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须回避事项。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董事会工作报告就2017年总体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提出了2018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09,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须回避事项。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监事会工作报告就2017年会议召开情况、对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提出2018年的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09,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须回避事项。 公告编号:2018-012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09,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须回避事项。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09,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须回避事项。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议案内容:《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09,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须回避事项。 (七)审议通过《2017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根据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17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附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09,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须回避事项。 (八)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509,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须回避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公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立林律师张斌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江苏金戈炜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盐城嘉银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授权委托书 3.盐城嘉鑫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授权委托书 4.明卫红授权委托书 公告编号:2018-012 6.商中选授权委托书 7.刘惠春授权委托书 8.《江苏公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戈炜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金戈炜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