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06月1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38
证券代码:833371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启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78,997,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24%。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8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9,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情况确定,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5)定价方式

    根据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定价方式。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告编号:2018-038
有效。

    (7)拟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97,5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97,5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38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97,5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97,5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8
    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97,5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38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募集资金不足,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97,5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97,5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8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原《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动终止。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97,5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公告编号:2018-038
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相关具体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8,997,5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全体股东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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