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5326 证券简称:神农制药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神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神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以及战略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心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内容详见《湖北神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1人,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55,4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02%。同意股数46,2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6%;反对股数9,17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公司将持续推进上述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 公司终止挂牌后十五日内,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股东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人,下同)回购其持有公司的股份: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未参加本次股 公告编号:2018-024 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3、自公司终止挂牌十五日内向公司发出股份回购书面申请,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持股公司的股份。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异议股东的股份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不低于其获取公司股权的初始成本且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收购,具体收购价格及收购方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自本公告日起至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终止挂牌函之后15日内为本次股份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支平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高新二路388号,生物医药园企业加速器1.2期C22栋4楼 联系电话:027-87735022 湖北神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