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电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06月2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34693        证券简称:金陵电机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上海金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
        各位董事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22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30号1号楼三楼第二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推举陈杰主持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7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7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告编号:2018-03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陈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相关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顾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顾伟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相关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33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用顾伟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聘任为连选连任,且顾伟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相关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奚晨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聘任为连选连任,且奚晨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相关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33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杨建先生、张晓冬先生、陆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聘用的副总经理基本情况:

  (1)杨建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此次被聘用为公司副总经理;

  (2)陆杨先生为连选连任担任副总经理;

  (3)张晓冬先生同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以上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相关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1)聘用杨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2)聘用陆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聘用张晓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用

                                                  公告编号:2018-033

黄宇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聘任为连选连任,且黄宇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相关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金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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