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次收购完成后,慧联无限将持有绿岛救援54.15%股权,绿岛救援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慧联无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胡昱。 公司现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及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原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武汉绿岛道路救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慧联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昱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