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辉精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年07月23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31818          证券简称:鑫辉精密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路1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夏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7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确股东为公司发行优先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连带担保责任先
  后顺序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优先股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进一步明确《2017年优先股发行预案(二次修订

                                                                                  公告编号:2018-033
版)》中的担保安排,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炎持有的公司1200万股股票的质押担保作为第一担保。若上述股权质押担保不足以履行本次发行优先股公司承担的全部连带担保责任,则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炎及股东张菊珍为本次发行约定的公司对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回购相关的付款义务、以及公司支付股息义务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夏炎、张菊珍、珠海横琴蓝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合计回避4,193万股。(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布的《鑫辉精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7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明确<2017年优先股发行预案>中回售期与赎回期的议案》》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披露了《鑫辉精密:2017年优先股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版)》(公告编号:2018-016),其中“第二节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六、赎回及回售条款”中规定,“优先股股东有权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即正式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18-033
的备案函之日)期满3年之日起(包含满3年之日),要求公司在9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次发行所登记的股数一次性赎回并注销其所持有的5.11万股的优先股股票;优先股股东有权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期满4年之日起(包含满4年之日),要求公司在9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次发行所登记的股数一次性赎回并注销其所持有的剩余5.11万股的优先股股票并支付剩余应付未付的股息及孳息。
如优先股股东不行使回售权,公司应当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期满3年之日起的90个工作日内,赎回并注销本次发行的该期优先股5.11万股及支付应付未付的股息及孳息;公司应当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期满4年之日起的90个工作日内,赎回并注销全部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并支付剩余应付未付的股息及孳息。公司决定执行部分赎回时,应对所有该期优先股股东进行等比例赎回。回售或赎回时的股息,按约定票面股息率及实际天数计算(实际天数包括上述90个工作日内尚未赎回或回售的天数,以支付赎回款项当日为停止计息日期,计算公式如下:股息=赎回票面总金额*票面股息率*计息周期内实际自然日天数/365)。”
为保障优先股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进一步明确《2017年优先股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版)》中的回售期与赎回期安排,即无论优先股股东何时或是否行使回售权,公司均应在当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期满3年之日起的90个工作日内,赎回并注销本次发行的该期优先股5.11万股及支付应付未付的股息及孳息;均应当自首个计息起始日起期满4年之日起的90个工作日内,赎回并注销全部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并支付剩余应付未付的股息及孳息。上述90个工作日不因优先股投资者行使回售权而有所延长,《2017年优先股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版)》中的其他回售期与赎回期内容均以此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7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编号:2018-033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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