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3年12月30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 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 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股票发行时, 不安排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现有股东是指股票发行时 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