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70697 证券简称:银丰园林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临时资金需求,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向关联方曾彬拆借资金636,440.15元,借款期限两个月;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向关联方益阳市青商创新创业有限公司拆借资金650,000.00元,借款期限两个月;上述借款无利息。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因资金拆借时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2018年8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认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众军、杨众举、曾彬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8-027 名称:益阳市青商创新创业有限公司 住所:益阳市资阳区马良北路188号 注册地址:益阳市资阳区马良北路1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杨众军 实际控制人:杨众军 注册资本:50,000,000.00 主营业务:创业咨询;创业培训;房地产投资开发;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成果展示;互联网平台建设。 2、个人 姓名:曾彬 住所: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瓦子塘村 (二)关联关系 1、益阳市青商创新创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杨众军,其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股东为益阳市青年创业者商会。 2、曾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其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为无利息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向关联方曾彬拆借资金 636,440.15元,借款期限两个月;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向关联方益阳市青商创新创业有限公司拆借资金650,000.00元,借款期限两个月;上述借款无利息。 公告编号:2018-027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所拆借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资金有助于公司资金周转,有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到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益阳市青商创新创业有限公司的借款协议》(三)《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曾彬的借款协议》 湖南银丰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