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路26号 注册资本(元) 16,500,000 是 2018年5月17日,公司完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500,000股。《广东顺德联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东北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5层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六、 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234,767,753.54 153,328,238.90 53.11% 毛利率 3.29% 5.0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86,070.45 3,528,459.49 -57.8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415,941.98 1,766,845.09 -19.86%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4.92% 15.65% -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4.69% 7.84% -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0.09 0.71 -87.32%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59,714,755.61 47,158,864.90 26.62% 负债总计 25,393,489.78 17,707,207.61 43.4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675,902.74 29,451,657.29 4.1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86 5.89 -68.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22% 37.57% - 资产负债率(合并) 42.52% 37.57% - 流动比率 233.15% 264.64% - 利息保障倍数 7.61 39.37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06,915.63 3,484,328.16 -289.62% 应收账款周转率 17.73 35.76 - 存货周转率 20.38 19.46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26.62% 16.12% - 营业收入增长率 53.11% 11.18% - 净利润增长率 -56.60% 271.69%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16,500,000 5,000,000 230.0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六、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七、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F)批发和零售业(F51);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2011年修订)国家标准(GB/T4754-2002),公司属于(F)批发和零售业中的(F51)批发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所处行业为(10)能源中的石油与天然气的炼制和营销(1010121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F)批发和零售业(F51)中的其他化工产品批发(F5169)。 公司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人脉资源,积累了丰富的供应商资源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并依据下游客户的需求,能够提供多种不同原料组合,提供市场价格讯息支持、技术支持、配方支持、新产品推介,资金结算支持及物流配送支持等服务。 (一)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提供国产及进口PVC(聚氯乙烯)、相关助剂及增塑剂、合成橡胶(丁腈橡胶、丁苯橡胶及顺丁橡胶)及相关助剂、糊状树脂粉及相关增塑剂、PP(聚丙烯)、PE(聚乙烯)等产品的贸易批发服务,并为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技术配方相关配套服务。在业务过程中,公司不通过二级分销商进行分销,公司直接面对下游终端使用客户,在提供上述产品贸易批发服务过程中,针对产品种类较多、客户要求差异较大、技术能力较强的特点,要求销售服务提供商具有较强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行业经验,要求其能够确保产品种类明确、产品质量较高,能及时向需求方和供应方提供库存信息,保证需求方的生产使用需求,避免供应方的存货跌价风险。因此,公司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不通过二级分销商进行分销,能够为客户提供较高的产品、服务质量。在直接销售过程中,公司主要采用二种销售模式具体包括:远期订货模式和即期订货模式。在远期订货模式下,公司会在每月固定的时间点确定客户下月需求信息,并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公司按客户需求在下月份分期送货,一般大客户采用该订货模式;在即期订货模式下,适用于定量产品尚有余量及不定量产品。 (二)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由采购部和营销管理部共同制定公司采购计划,指导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营销管理部通过汇总对比往年同期销售量,分析市场行情。采购部与客户沟通下游需求变化等来制定采购计划。在采购计划的指导下,采购人员与上游供应商进行谈判,筛选出合格优质的上游供货商,并签订合同。待检验合格后,生产商或公司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公司指定的地点。公司财务部根据采购合同内容按要求付款,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结算方式均为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收款,无直接通过现金收付款的情形。 (三)仓储运输模式 目前,公司采用生产商自有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相结合的物流配送模式,适合自身发展阶段的需要。公司设有仓储部、物流部,配备设备和人员,按照制定的物流服务规范和流程,实施物流配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了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公司选择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在配送部门统一监管下完成配送工作。 (四)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塑料类产品、助剂类产品、橡胶类产品的贸易批发销售。公司专注于提供国产及进口PVC(聚氯乙烯)、相关助剂及增塑剂、合成橡胶(丁腈橡胶、丁苯橡胶及顺丁橡胶)及相关助剂、糊状树脂粉及相关增塑剂、PP(聚丙烯)、PE(聚乙烯)等产品的贸易批发服务。公司依据下游客户的需求,通过向上游供应商进行采购,并配送至下游客户指定的地点。在贸易批发过程中,由于公司经营产品品种和型号较为丰富,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多种不同原料组合。因此,公司通过采购供应、仓储运输、进口通关、供应链信息、结算配套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能力,最终完成 交易,从而取得贸易批发收入。 报告期内及至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商业模式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回顾 随着国际形势多变,经济环境复杂,行业竞争加剧,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但公司坚持专业从事橡、塑原料及其添加剂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以技术服务作为切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同时立足整体战略,不断优化产品线和客户群结构,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在苦练内功的同时,不断开阔眼界、开放思维,用变革创新的方法,寻求工作价值的提升,各项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767,753.54元,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