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785 证券简称:聚力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2,4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40.00万元。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490万、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以及股权收购3,350万元。 2017年11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81601000601421007346,经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7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出具了《关于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975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事项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上述募集的资金缴存的银行账户是募集资金专户,且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按已有的监管规则、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就公司股票发行出具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剩余 65,142,108.07元,尚未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7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49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以及用于股权收购3,35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股票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在保证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为:为增加公司收益,充分利用资金,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使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含6,000万元),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截至2018年6月30日购买理财产品6,000.00万元,除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之外,公司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 人、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78,4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46,083.22 二、募集资金使用 13,403,975.15 其中:1、支付采购货款 6,868,772.11 2、发放工资 43,987.04 3、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1,591,216.00 4、归还银行借款 4,900,000.00 三、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65,142,108.07 其中:现金管理 60,000,0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