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照明: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2018年08月1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34
证券代码:836945        证券简称:紫光照明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配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及《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

                                                  公告编号:2018-034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180943的《受理通知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853号,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16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投弃权票的股东、投反对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终止挂牌后收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收购价格不低于相关异议股东认购的成本价,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52,352,39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同意股数52,352,39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未有股东对终止挂牌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异议股东,并且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8年7月16日)至停牌日(2018年7月17日)期间,公司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不存在异议股东。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公告编号:2018-034
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股份退出登记,退出后的股份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终止挂牌后公司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立中

  联系电话::0755-83243830

  联系邮箱:dlz@szzgco.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67区隆昌路大仟工业园1号楼12楼05、06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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