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精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硕精瓷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无法按时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8年08月16日查看PDF原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华硕精瓷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无法按时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主办券商”)为上海华硕精瓷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原为“郑州华硕精密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7279,证券简称:华硕精瓷,以下简称“华硕精瓷”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一、公司拟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华硕精瓷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已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13)。

    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18)。

    2018年5月30日,华硕精瓷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提交的终止挂牌申请文件予以受理,并向华硕精
瓷出具了编号为180690的受理通知书。

    二、公司未如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华硕精瓷原定于2018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但是公司未能及时将2017年年度报告等年报披露文件提交供主办券商进行事前审查,未能在2018年4月30日前按期完成2017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2018年4月16日,公司就不能如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事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2018年4月16日,主办券商就华硕精瓷不能如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事项发布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硕精瓷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无法按时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8年5月10日就公司未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1016号),具体内容如下:“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6月29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挂牌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

    2018年5月14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
披露平台发布了《上海华硕精瓷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对公司收到股转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事项进行了公告。

    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仍未对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披露。

    三、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华硕精瓷对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事项未向主办券商提供2018年半年报预约披露申请,预计公司在2018年8月31日前无法完成2018年半年报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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