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锦电气: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08月21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52
证券代码:836718        证券简称:永锦电气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业路50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10日,书面通
  知。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阮锦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公告编号:2018-052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
  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5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依

                                                  公告编号:2018-052
法履行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永锦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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