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通能源: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08月21日查看PDF原文
稳定的为原有大客户提供产品;另一方面正持续加大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的开发力度,积极实现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的多元化。随着企业研发投入、市场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公司已在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的开发上取得较大进展,新产品已开始小批量生产、销售,从非前五大客户处获取的销售订单呈快速增长态势。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资格,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批准,于2015年10月28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符合该优惠政策并在报告期内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

  2、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从2011年1月1日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司符合该优惠政策并在报告期内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减免税优惠。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及盈利能力情况良好,但对税收优惠具有一定程度的依赖性,若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利变化或因公司业务构成导致不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则对公司将来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企业应该对税收优惠收入实行正确的税务处理和熟悉相关税收政策,建立良好的企业纳税风险控制环境,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建立风险控制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税务管理机构或税务管理岗位,加强税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三)公司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大量资金的投入才能保证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因而充足的现金流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将是公司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虽然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能够为其提供较为充裕的现金流,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增加,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将大幅增加。如果公司未来盈利水平下降,或者合作方未能及时办理结算并支付款项,或者不能及时筹措到建设所需资金,将影响公司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快速发展,甚至导致公司不能按合同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受到合作方的索赔,而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应对措施:应当保持适当资本结构,能在减少风险的同时,保持一定比例的营运资本;改善应收账款管理,设计客户信用政策,规范应收账款形式,提倡使用票据信用,减少使用挂账信用;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投资管理,提升资金效益。
(四)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节能服务业是受节能环保产业政策驱动的典型行业,当前国家把节能环保列为新兴产业战略之首,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节能服务的政策,对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政策引导作用,出台了一系列财税和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免征或减征增值税、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对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按照节能量给予奖励。虽然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支持政策在短期内不会发生较大的改变,但若未来国家减轻支持力度或转变相关支持政策方向,则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提升专利技术,从源头上拓展收益来源,同时合理配置资源,加大内部调控力度,获得利益最大化。
(五)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节能服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节能服务行业是跨行业、跨学科的行业,对节能管理和技术人才的知识层次、技术水平、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技术掌握在研发人员和产品等人员的手中,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有一定的依赖性。如果出现技术人员流失、核心技术失密的情况,

  应对措施:为保证公司技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公司与相关的研发等技术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公司还注重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及时将研发成果申请软件著作权等,来取得法律保护;同时公司建立了一系列职工奖励制度,如:薪酬奖励制度和培训制度,用以激励职工。
(六)项目运营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是要在成功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基础上,与客户分享节能收益,因此需要节能服务公司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节能服务行业前期投入较大,尤其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具有代替用户承担前期投资的特点,且投资回收期较长,如果在合同期间客户延付、拒付节能服务费,节能服务公司的经济利益将不能实现。

  应对措施:加大项目前期的审核力度,增强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签订利益保护条款从而实现风险保障。
(七)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柳谦直接持有公司26.37%的股份,且柳谦为公司股东湖南捷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公司15.47%的股份,合计控制的股份累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84%。同时,柳谦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未来发展具有主导地位,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已建立起一整套公司治理制度,但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可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经营、人事、财务等实施不当控制,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和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为降低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股份公司已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尚短,公司将通过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规范培训,提高管理层的公司治理规范意识,规范“三会”运作等方式,增强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诚信和规范经营意识,督促实际控制人遵照相关法规规范经营公司,忠实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风险无变化。
四、  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认真做好每一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每一位员工负责,充分保障客户、供应商、银行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作为一家公众公司,我们始终把节能减排和提升效益的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是√否
源的情况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否        四.二.(一)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    □是√否
业合并事项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否        四.二.(二)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否        四.二.(三)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否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是√否

是否存在普通股股票发行事项                              □是√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事项                        □是√否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相关情况                  □是√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否

二、  重要事项详情
(一)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  临时公告披露  临时公告编
                                                  决策程序        时间          号

柳谦、游军        关联担保    20,000,000.00  否            2018年8月21  2018-015

                                                              日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柳谦及其配偶游军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发生时未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已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该关联担保行为进行了追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向银行取得贷款,解决公司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是合理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
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出具了《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承诺》;

  3、为了杜绝资金占用情形的发生,公司股东出具了《避免资金、资产占用承诺函》。

  履行情况: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均能得到很好地履行。
(三)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其他货币资金        担保            105,046.45            0.08%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应收账款            质押          11,019,050.75            8.57%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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