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59 证券代码:833371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李新华质押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2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8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质押股份用于融资,质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该股权质押为最高额权利质押,李新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在2018年8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签署的一系列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和其修订和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股权质押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三亿整。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不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告编号:2018-059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李新华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无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3,400,000、8.41% 股份限售情况:33,400,000、8.41%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3,400,000、8.41%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2015年8月8日,李新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将持有公司32,4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质押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5月5日解除了质押登记。2017年6月21日,李新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将持有公司33,400,000股股份质押给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8月24日解除了质押登记。 三、备查文件目录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复印件 2,股权质押合同扫描件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