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5609 证券简称:港龙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5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30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公告》(财务数据未审计,公告编号:2018-024),截至2018年6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18,118,750.7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6,778,637.38元。资本公积为12,227,223.12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2,227,223.12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或合伙企业股东,下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下同)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 公告编号:2018-030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15日8:30—9:50 (三)登记地点: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红旗大道35号 联系电话: 0573-87760395 联系传真:0573-87760395 邮箱:837263610@qq.com 邮 政编码:314419 联系人:宋振海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