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股份: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公告

2018年09月03日查看PDF原文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40
证券代码:837785      证券简称:聚力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基本情况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38),定于2018年0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09月07日。二、新增临时提案内容

  2018年8月31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股东水发众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51.17%的股份)提交的《关于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增加《关于申请修改公司章程相关章节的议案》作为该次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章增加为党建工作,原第十三章顺延至第十四章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40
  增加内容:第十三章第一百九七条根据《公司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和工作机构,党组织在公司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贯彻执行;公司应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股东水发众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51.17%的股份)提出临时议案的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是2018年09月12日。故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该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据此调整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一)会议审议事项调整为:

  1、《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40
(二)增加临时议案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由一项变更为两项。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烟台聚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3日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