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400012 证券简称:粤金曼5 公告编号:2018-020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事项,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股票自2017年3月23日起暂停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9月21日。因公司未在新《上市规则》施行之日起36个月内申请重新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重新上市相关议案已失效。 由于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可能对股票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12月21日。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