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27 证券代码:837645 证券简称:应达利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腾丰一路2号应达利电子厂厂房D栋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梁惠萍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提名章梅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27 公司董事陈健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为稳定公司治理架构,特提名章梅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此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章梅芬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章梅芬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本次选举为董事更换选举,新任届董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履行职责,新任董事会成员任职之前,仍由原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一)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27 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