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28 证券代码:837645 证券简称:应达利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上午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28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腾丰一路2号应达利电子厂厂房D栋三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名章梅芬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0月8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非法人组织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二)登记时间:2018年10月30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公告编号:2018-028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腾丰一路2号应达利电子厂厂 房D栋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英梅;联系电话:0755-29128386;传真号码: 0755-29128486;电子邮箱:ydl@interquip-chinasz.com;通讯地址:深 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腾丰一路2号应达利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应达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