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装饰: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18年10月15日查看PDF原文
                邱永前                      自然人/现有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下城科技创业创新基金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名称          杭州下城科技创业创新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3MA2802T75H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杨六堡路11号304室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杭州下城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服务:股权投资

成立时间              2016年11月9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  基金编号SY7837,备案时间2018年1月10日
发行对象的私募投资基  登记编号P1064098,登记时间2017年8月7日
金管理人的登记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股票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四条规定,“《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六条规定,“下列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二)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

  根据上述规定,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本次发行对象杭州下城科技创业创新基金有限公司属于经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满足《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杭州下城科技
创业创新基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具有其他禁止参与本次
股票发行的情形。发行对象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出资持
股的主体资格。

    (2)邱永前,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专科学历,现为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在册股东。1991年9月至
2009年4月,历任浙江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供应部和生产建设

事长;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临安创业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
月至2016年10月,担任浙江华特实业集团华特装饰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德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6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综上,上述发行对象均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出资持
股的主体资格,并且发行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以及《非上市公众司监督管
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细则》第
六条的规定。
2.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对象拟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数量(股)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    杭州下城科技创业创新基        466,831    9,999,520.02      现金

            金有限公司

  2            邱永前                466,853    10,000,000.00    货币债权

          合计                      933,684    19,999,520.02

3.发行对象之间,及发行对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下城双创基金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现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邱永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东华梓投资和德兆投资98.36%和50.00%出资份额,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股东童礼明与其为翁婿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现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事长;邱永前先生与童礼明先生为翁婿关系,两人签有一致行动协议,能够对公司的实际经营决策、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等起控制作用,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两人对公司形成共同控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性质为自然人。

  《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确认:其以往在华特装饰、华特集团重大事项决策时的意见保持一致,具有事实上的一致行动关系。

  二、协议双方同意:在其作为华特装饰、华特集团股东及/或董事期间,对华特装饰、华特集团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行使表决权时,将采取事先协商的方式先行统一表决意见,再根据协商确认的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如若双方未能或者经过协商仍然无法就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双方一致同意:无条件依据邱永前所持意见,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或委托邱永前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三、协议双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华特装饰、华特集团股权,亦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管理其所持有的华特装饰、华特集团股权,不会为其所持有的华特装饰、华特集团股权设定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持股、隐名转让、股权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权益负担。

  四、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双方共同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三年。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或变更,除非本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或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本次发行后,童礼明持股比例下降为40.82%,邱永前持股比例上升为29.1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439,83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70.0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公司及相关主体(包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子公司)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公司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ttp://www.zhb.gov.c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http://www.sda.gov.cn)、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国家税局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相关机构网站查询了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通过查阅交易对方邱永前、杭州下城科技创业创新基金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或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黑名单”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象最近两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及被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八)本次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

  1、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该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永前及其他关联方方仁龙、华特化工、华特集团拟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拆借的金额和期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而定,但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使用费不高于公司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2018年度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邱永前用作认购本次股票发行的10,000,000.00元货币债权形成过程如下:
                  日期                              拆入金额(元)

                2018/5/11                                          2,000,000.00
                2018/5/20                                          2,020,000.00
                2018/5/30                                            350,000.00
                2018/5/30                                          2,080,000.00
                2018/5/30                                          1,500,000.00
                2018/5/30                                          1,970,000.00
                2018/5/30                                            330,000.00
                  合计                                          10,250,000.00
  邱永前持有对公司的货币债权金额及评估值均为人民币10,250,000.00元,其中10,000,000.00元用作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出资的货币债权,最后一笔资金拆入中的250,000.00元不用作本次出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货币债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沃克森评报字(2018)第0927号《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债转股项目涉及的邱永前持有的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

  综上,邱永前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未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未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投向房地产理财产品、购买住宅类房产或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形,不涉及购置工业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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