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51 证券代码:834050 证券简称:天润园景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福建省天润园景景观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书 本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福州市晋安区天源联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贤锋 设立日期 2015年4月10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 住所 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6层19室-2 邮编 350000 所属行业 投资及投资管理 对园林绿化业、市政工程业、建筑业、 主要业务 农业、商业、贸易业的投资及投资咨 询服务;对金融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1133753338X0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公告编号:2018-051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 福州市晋安区天源联创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林贤锋 2018年6月19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及发行 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 拟向福州市晋安区天源联创 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发行,发行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是 股票总数量为12,669,459 股; 2018年7月6日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及 发行方案的议案》。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州市晋安区天源联创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 福建省天润园景景观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持 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拥有权 直接持股2,316,541股,占比22.31% 数量及比例 益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权益变动前) 2,316,541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16,541股,占比22.31% (权益变动前) 22.3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拥有权 直接持股14,986,000股,占比65.00% 数量及比例 益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公告编号:2018-051 (权益变动后)14,986,00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16,541股,占比10.05%(权益变动后) 65.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669,459股,占比54.95%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及具体时间 无 不适用 (法人或其他经 济组织填写) 备注:因尚未办理限售,所以仍有2,316,541股属于无限售股份,公司将会尽快办理限售。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盘后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通过做市转让 □投资关系或协议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权益(拟)变动方式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继承 (可多选)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票发行增持公司限售条件流 通股12,669,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5%。拥有权益 比例从22.31%变为65.00%。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收购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取得。通过本次收购,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取得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改善挂牌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挂牌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挂牌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后续交易计划。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公告编号:2018-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州市晋安区天源联创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本次股票发行已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福建省天润园景景观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254号)。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年6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州市晋安区天源联创投资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天润园景景观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就认购股份数量、认购方式、认购价格、声明、保证及承诺、限售安排、协议的生效与终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州市晋安区天源联创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福建省天润园景景观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三)收购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州市晋安区天源联创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