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印制: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8年10月1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7733        证券简称:香江印制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30日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

                                                                          公告编号:2018-022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苑素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10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苑素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审议《关于提名陈卓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10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陈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审议《关于提名苑建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10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苑建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审议《关于提名刘月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10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月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审议《关于提名傅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10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傅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六)审议《关于提名吴兆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吴兆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第二届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

                                                                          公告编号:2018-022
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构成与第一届监事会的监事人员构成相比,没有发生变动。
(七)审议《关于提名卢晓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卢晓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第二届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构成与第一届监事会的监事人员构成相比,没有发生变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8年10月30日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吴琼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天祥工
  业区祥厚路6号增1。联系电话:022-23981977传真:022-87198077邮
  政编码:30038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22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天津香江印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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