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临2018-087 证券代码:400069 证券简称:吉恩3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集团”)的通知,昊融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吉林大黑山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吉02破申2号和(2018)吉0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本次昊融集团债权人申请的重整范围不包括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临 2018-026号)。 2018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昊融集团转来的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吉02破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2018年10月15日,昊融集团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称昊融集团公司财产状况较为复杂,个别重要子公司资产尚未经严格的审计、评估,而且,还需时间进一步与重整方进行协商、谈判,无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 公告编号:临2018-087 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请求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延期三个月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19年1月25日。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