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才股份: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

2018年11月0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61
证券代码:430714        证券简称:奇才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6763750721

      承诺主体名称        费福根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18年8月6日

      承诺履行期限        3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2018年11月6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2018年8月6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18-061
(www.neeq.com.cn)披露了《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费福根先生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自2018年8月6日起3个月内,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增持金额不超过2,000,000.00元人民币。
三、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说明

    自2018年8月6日起3个月内,费福根先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为450,280元人民币。至此,截至2018年11月6日,费福根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已履行完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严格按照《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无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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