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73 证券代码:871619 证券简称:益昌电气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天津益昌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李维婉女士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李维婉女士在中国光大银行壹佰肆拾万元的个人存单。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维婉、李相泉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李维婉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二)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18-073 李维婉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直接持有公司的82.03%股份,通过天津远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7.35%股份,通过天津聚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的2.45%股份,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91.83%。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为0。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李维婉女士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李维婉女士在中国光大银行壹佰肆拾万元的个人存单。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所需的担保条件而发生的,是公司实现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公司通过关联方为申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是必要的。 本次关联交易在不增加公司任何成本费用的情况下进行,有利于补充公司发展的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益昌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73 天津益昌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