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2018年10月10日,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暨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现有股东的认定 公司现有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 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28日。 (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具体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 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 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章程》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票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有股 份优先认购权”。 因此,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不具备优先认购权。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系不确定发行对象的股票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20,000,000股(含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0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00.00元(含120,000,000.00元)。本次发行最 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发行对象拟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名称 每股价格 认购股份数量 认购金额 认购方式 投资者类型 (元) (股) (元) 苏州苏信禾才 外部机构 1 创业投资企业 6.00 6,000,000 36,000,000.00 现金 投资者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 2 港区华臻股权 6.00 1,666,667 10,000,002.00 现金 外部机构 投资合伙企业 投资者 (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 3 港区鼎翰股权 6.00 833,333 4,999,998.00 现金 外部机构 投资合伙企业 投资者 (有限合伙) 苏州德晟鸿兴 外部机构 4 投资合伙企业 6.00 1,700,000 10,200,000.00 现金 投资者 (有限合伙) 合计 10,200,000 61,200,000.00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1.缴款起始日:2018年12月3日(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2018年12月10日(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投资者应于2018年12月3日(含当日)至2018年12月10日(含当日)期间,依据与公司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将认购款项全额缴至公司缴款专用账户,并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otto@qc-tech.com.cn,同时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12-63311085)。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收到汇款底单,并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1日内,电话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资金缴款专用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53000145989400 开户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缴款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对应填写。汇款人应与认购人为同一机构名称,不能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汇款金额必须以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或者少汇资金。汇款账户、户名应为认购人名称,汇款用途填写“增资款”。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认购资金必须以股份认购人名称为汇款人,并汇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认购人名称和认购股份数,例如:张 三,10,000股; 2.请勿多汇资金,若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认购资金到账并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无息退回认购人; 3.对于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购人应与公司及时联系,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因认购人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产生的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人承担; 4.对于收到认购人的汇款底单,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认购人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认购方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5.对于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放弃认购: (1)公司未在2018年12月10日前(含当日)收到汇款底单扫描件,且未收到银行到账确认通知; (2)公司收到的汇款底单有误,且2018年12月10日前(含当日)认购资金也未到账,同时无法通过电话与认购人联系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李万刚 联系电话:0512-63311085 传真:0512-63311082 邮箱:otto@qc-tech.com.cn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同兴村 特此公告。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