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655 证券简称:泰利信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天津泰利信碳素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武晓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6,8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董事换届公告》(编号2018-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监事换届公告》(编号2018-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情况,预计2019年度公司关联方中投正天阳(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淑芬、武峰、武晓红、将为公司提供关联借款、关联担保贷款,银行贷款担保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本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中投正天阳(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徐淑芬、武峰、武晓红回避表决。 (四) 否决《关于公司2017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计(2017)第212082号),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14117940.90元,母公司报表层面未分配利润为12450446.4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450446.48元。 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6,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88,000元。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所涉及纳税事宜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有关规定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26,8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2019年度从金融机构融资贷款,预计贷款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尽责义务,但鉴于公司现状,不再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549,997.8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3,705,805.37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权益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6,88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泰利信碳素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天津泰利信碳素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