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辉精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8年12月0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1818        证券简称:鑫辉精密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4日上午10:00至12:00。

  预计会期0.5天。

    无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无


                                                                          公告编号:2018-049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路13号毓达工业园内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由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二)审议《关于解除同广发证券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需要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解除同广发证券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
(三)审议《解除同广发证券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解除同广发证券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同开源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需要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广发证券更换为开源证券,并与开源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公告编号:2018-049
(五)审议《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六)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的《鑫辉精密: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卡、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2月24日,9:30-10: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路13号毓达工业园内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谭艳萍联系电话:0760-28139683;电子邮箱:
  1002572783@qq.com;联系地址:中山火炬开发区沿江东路13号毓达工业
  园内会议室。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住宿、交通费自理。


                                                                          公告编号:2018-049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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