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辉精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18年12月07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8-051
证券代码:831818        证券简称:鑫辉精密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十三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第五十三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和表决权恢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  复的优先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
知各股东。                              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百六十五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第百六十五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一)以专人送出;


                                                                          公告编号:2018-051
(二)以传真方式送出;                  (二)以传真方式送出;

(三)以邮寄方式送出;                  (三)以邮寄方式送出;

(四)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              (四)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

(五)本章程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五)以公告方式送出;

    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形式。          (六)本章程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形式。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公司作为挂牌公司,需要将公告通知的方式作为公司对外送出公告通知形式的一种,满足公众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该项变更,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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