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51 证券代码:831818 证券简称:鑫辉精密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十三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第五十三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和表决权恢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 复的优先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 知各股东。 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百六十五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第百六十五条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一)以专人送出; 公告编号:2018-051 (二)以传真方式送出; (二)以传真方式送出; (三)以邮寄方式送出; (三)以邮寄方式送出; (四)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 (四)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 (五)本章程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五)以公告方式送出; 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形式。 (六)本章程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形式。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公司作为挂牌公司,需要将公告通知的方式作为公司对外送出公告通知形式的一种,满足公众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该项变更,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和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中山鑫辉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