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装饰: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12月14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71105      证券简称:华特装饰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1日以书面送
  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永前
6.会议列席人员(如有):张勇、王伟东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股票发行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为466,830股,价格为21.42元/股,由杭州下城科技创业创新基金有限公司以现金9,999,498.60元认购466,830股。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498.60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登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股票发行方案》(2018-057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与各位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主办券商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并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与主办券商和开户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全部募集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与各位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杭州下城科技创业创新基金有限公司发行466,830股股票,认购价格为21.42元/股。为明确各方在本次发行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该等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股票发行、协议各方签署且满足协议约定的其他生效条件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与各位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及股份总数会发生变化。公司届时将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第五条)、股份总数(第十五条)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此外,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前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防水工程、防腐工程、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老旧建筑翻新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及装潢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园林维护;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范围变更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一
条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与各位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确认》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前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数额为9,999,520.02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9,999,520.02
  二、利息收入                                                        2,076.67
  三、发行费用                                                            0.00
  四、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五、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累计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                          10,000,000.00      1,596.69

      具体用途:

  支付企业所得税税款                                0.00            0.00

  支付采购公司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和服务款项    10,000,000.00      1,596.69

  六、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                                  1,596.69

  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                                1,596.69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募集资金用途类别间的金额调整,将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支付采购公司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和服务款项。本次调整仅为用途类别之间的金额调整,未改变规定的使用用途类别,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使用情形相符,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与各位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颁布的相关规则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为本次股票发行之目的,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2、拟定、签署、批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及其他申报、备案材料;

  3、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事项做出决定;
  4、办理股票发行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5、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的公司章程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6、办理本次股票发行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与各位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的经营发展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前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防水工程、防腐工程、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经营范围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老旧建筑翻新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古建筑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及装潢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园林维护;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与各位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18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与各位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特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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