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75 证券代码:839281 证券简称:嘉合智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河南嘉合智能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周黄河质押17,50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6.97%。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3,496,25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009,75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2月19日起至实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质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李维嘉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41%。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6,1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3,90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12月19日起至实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质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本次股权质押用于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由控股股东周黄河持有的1,750.60万股份和李维嘉持有的1,000.00万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黄河、李维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条款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系股东个人行为,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若主债权不能实现,可能会导致股东周黄河、李维嘉出售该部分股权履行担保义务。若股东周黄河、李维嘉出售此17,500,000.00和10,000,000.00股的股份,共同实际控制人李维嘉、周黄河合计持股比例将降低为11.55%,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低于30%,因此此次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周黄河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7,506,000、26.97% 股份限售情况:13,496,250.00、20.80%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7,506,000.00、26.97% 股东姓名(名称):李维嘉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7,495,000.00、26.96% 股份限售情况:13,496,250.00、20.80%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7,000,000.00、26.19%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2018年10月31日,公司股东李维嘉质押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79%用于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都支行申请60,0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公告编号:2018-075 特此公告 河南嘉合智能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