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44 证券代码:871576 证券简称:盈通股份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39),因疏忽导致该公告的部分内容存在差错,本公司现予以更正,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二、发行计划”之(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之“3、发行对象之间,发行对象与公司及现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 更正前: (2)发行对象与公司及现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 王剑锋为公司董事长、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原股东;优品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外部投资者。 更正后: (2)发行对象与公司及现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 王剑锋为公司董事长、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原股东;优品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外部投资者,深圳市金证科技股 公告编号:2018-044 份有限公司为优品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双方为关联方。 二、“六、中介机构信息”之“(二)律师事务所” 更正前: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于秀峰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B座11层 联系电话:86-755-88286488 传真:86-755-88286499 经办律师:楼永辉、何超 更正后: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震国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B座11层 联系电话:86-755-88286488 传真:86-755-88286499 经办律师:楼永辉、何超 二、其它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其它内容不变,上述修订不属于对原股票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名称、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或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调整,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 公告编号:2018-044 指南》的规定,上述调整不属于对股票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因此,无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更正后的《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更正后)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发布平台(wwww.neeq.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深圳市盈通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