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尔: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股东尚未履行承诺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8年12月26日查看PDF原文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股东尚未履行承诺的

                    风险提示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上海
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雷诺尔;证券代码:
833586,以下简称“公司”或“雷诺尔”)的主办券商。在履
行持续督导义务的过程中,主办券商关注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雷诺尔股东承诺的相关情况

  雷诺尔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陈国成及陈三豹(以下合称“承诺股东”)对公司2015年及2016年业绩进行
承诺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以下简称“承诺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
“业绩指标”)分别不低于4300万及5400万(以下简称“承
诺数”);

  (2)若承诺期的业绩指标实际数低于承诺数,公司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承诺股东,承诺股东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
偿;

  (3)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在承诺股东之间的分配由承诺股东协商确定,各承诺股东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该连带责任不因其
自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公司离职而免除;


  (4)该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雷诺尔已于2015年1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自愿进行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按照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5年度及
2016年度实现业绩指标合计为71,995,716.22元,较承诺数
97,000,000.00元低25,004,283.78元,业绩承诺实际并未达
成。

    二、承诺股东申请变更承诺履行方式的相关情况

  由于承诺股东个人财务状况暂时无法满足以现金履行补偿
的义务,承诺股东于2017年7月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申请变更承诺履行方式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承诺股东承诺每年提议按公司当年合并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0%进行分红,且承诺股东放弃分红,承诺股东应享而未
享有的分红视同提供给公司作为履行承诺的补偿款,直到应补
偿金额缴足;

  (2)当补偿金额尚未缴足,而承诺股东个人财务状况允许,承诺股东应在能力范围内以现金继续履行承诺,直到应补偿金
额缴足;

  (3)当补偿金额尚未缴足,且条件允许时,承诺股东可以持有公司的股份履行剩余补偿,补偿方式包括以资本公积向除
承诺股东以外的股东定向转增股份,或以未分配利润向除承诺

股东以外的股东定向分红股,承诺股东应及时提出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雷诺尔分别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7月26日召
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

  雷诺尔已于2017年7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承诺股东申请变更承诺履行方式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等。

    三、承诺股东的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雷诺尔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
币现金。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已
于2018年11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权益分派完成后至今,公司尚未收到承诺股东的补偿款项。主办券商已督促承诺股东尽快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督促公司及
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如果雷诺尔承诺股东不能按期履行承诺,
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主办券商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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