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达电气: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1月04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01
证券代码:831406        证券简称:森达电气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29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周海珠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福清分公司向福清市阳下街道东田村民委员会提供借款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01
    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1月4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编号2019-002《关于福清分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及市场行情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授信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授信属于公司信用贷款,无需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相关抵押,需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授信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支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次授信属于公司信用贷款,无需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相关抵押,需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利率、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与银行另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9-001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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