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高通信:重大事项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2019/01/11)

2019年01月11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9211      证券简称:海高通信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泰”)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6月7日开市起暂停转让,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事项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18-023)。为了保证本次重大事项的正常开展,保持公司股权的稳定性,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延期后股票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3月5日。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24日、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18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2018-025、2018-026、2018-027、2018-028、2018-033、2018-042、2018-045、2018-046)。于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8日、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6日、2018年1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重大事项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2018-048、2018-049、2018-050、2018-051、2018-052、2018-054、2018-059、2018-060、2019-002)。

    2018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公告编号:2019-003
于公司全体股东向上市公司转让公司股份并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暨附
条件生效的公司性质整体变更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事项相关的议案,新宏泰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公司所有股东购买合计持有的公司100%股份,该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新宏泰的全资子公司。同时,2018年9月4日,公司全体51位股东(总股本数10,800万股,持股比例总额100%)与新宏泰签署了《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8年9月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收购报告书》、《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海高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等公告。

    2018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6人,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4,94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8%,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体股东向上市公司转让公司股份并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暨附条件生效的公司性质整体变更的
议案》等与本次重大事项相关的议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全部同意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8年9月4日,新宏泰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事项相关的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相关公告。2018年9月18日,新宏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04号)并对《问询函》内容进行了披露。2018年10月11日,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新宏泰对本次重大事项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完善和信息披露。本次重大事项尚需新宏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待本次重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如本次重大事项未获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交易失败的,公司仍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企业。

                                                                          公告编号:2019-00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配合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重大事项正在依法推进中,为了保证本次重大事项的正常开展,保持公司股权的稳定性,保护投资者权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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