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元3:重整计划(预案) 前言 鉴于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元投资或公司)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珠海中院根据博元投资的申请,于2015年08月27日签发了(2015) 珠中法民:破(预)字第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成 员通知书》,珠海中院组成合议庭依法对博元投资的重整中请进行立 案审查。 博元投资于2015年I1月27口收到珠海中院(2015)珠中法破 (预)字第3-1号《公告》。珠海中院在公告中要求公司债权人自公 告发布之日(2015年II月28日)起30日内向公司清算组北京德恒 (珠海)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