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元堂: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9年02月15日查看PDF原文
8号

    邮编:2368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788579467U

    董事会秘书:王子强

    电话:0558-5586988

    传真:0558-5586988

    公司邮箱:346338975@qq.com

    公司网址:www.yiyuantang.com.cn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27医药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730中药饮片加工”;根据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2730中药饮片加工”;根据股转公司《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15111112中药”。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净制,切制、
蒸制、煮制、炒制、炙制、煅制、制炭)。代用茶、调味料(固态),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经营期限内经营);农副产品收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中药饮片。
二、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票种类、每股面值、股票总量、挂牌日期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易元堂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股票总量:50,000,000股

    挂牌日期:

    转让方式:集合竞价转让
三、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业务规则》第2.8条规定: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业务规则》第2.9条规定:

    “股票解除转让限制,应由挂牌公司向主办券商提出,由主办券商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确认后,通知中国结算办理解除限售登记。”
(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上海易元堂药业有限公司、上海永涵堂中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在本次新三板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本次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本次挂牌之日、本次挂牌期满一年、两年”。

    根据以上的规定及承诺,公司股票本次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的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  持股比例  本次可进入全国股份转让  限售原因
                          (股)      (%)  系统报价转让数量(股)

1    上海易元堂药业  37,035,000.00    74.07              0            发起人
      有限公司

2    上海永涵堂中医  12,965,000.00    25.93              0            发起人
      药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000.00    100.00              0                -

四、股权结构情况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上海易元堂药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74.07%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王辉持有上海易元堂药业有限公司90%的股份,持有上海永涵堂中医药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辉基本情况如下:王辉,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1991年6月-1993年3月,就职于亳州药都中药材加工厂任业务员;1993年3月-1996年3月就职于上海古华中药材有限公司任业务员;1996年3月-1999年10月就职于上海药房股份有
限公司任业务员;1999年11月-2002年5月就职于上海至康贸易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2年6月-2004年12月就职于亳州恒辉中药材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2005年1月-2012年12月就职于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8年6月-2016年8月就职于安徽易元堂医药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2016年9月就职于安徽易元
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易元堂药业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6年7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易元堂医药股份
(亳州)药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年7月起任安徽易元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8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8日。

    3、前十大或者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出资比例    股东性质  是否存在质押或其
                                            (%)                  他争议事项

  1  上海易元堂药    37,035,000.00        74.07        公司          是

      业有限公司

      上海永涵堂中

  2    医药投资有限    12,965,000.00        25.93        公司          是

          公司

      合计            50,000,000.00        100.00        -              -

    (1)上海易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易元堂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0559240322,法定代表人为王辉,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7940
号1613室,经营范围:从事医药科技、生物科技领域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食品、食用农产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子血压脉搏
仪、梅花针、三棱针、针灸针、排卵检验试纸、手提式氧气发生器、体温计、
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早早孕检测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医
用无菌纱布的销售,创业投资。上海易元堂药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东性质  认缴出资(万元)认缴比例


  1                王辉                自然人            2700.00    90.00%
  2              王子强                自然人              300.00    10.00%
                      合计                                3000.00    100.00%
    (2)上海永涵堂中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永涵堂中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2358447042H,法定代表人为王辉,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1755号一幢一层XA1065室,经营范围:中医药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心理咨询、诊疗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永涵堂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东性质  认缴出资(万元)认缴比例
  1                王辉                自然人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公司现有股东皆为自筹资金的公司法人,股东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4、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上海易元堂以所持易元堂国药29.63%股权质押给亳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永涵堂以所持易元堂国药10.37%股权质押给亳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合计将公司股权的40%质押给亳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上海易元堂药业有限公司以所持易元堂国药29.63%股权质押给亳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400万主债权,合同编号及名称为2018年高质反字第034-1号《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4.18-2021.4.18;股东上海永涵堂中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所持易元堂国药10.37%股权质押给亳州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100万主债权,合同编号及名称为2018年高质反字
第034-2号《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合同期限为2018.4.18-2021.4.18。以上质押情况均于2018年4月19日办理了质押登记。

    5、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变化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内实际控制人无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辉。

  (三)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上海易元堂药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永涵堂中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五、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1)上海易元堂(亳州)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易元堂(亳州)药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处于筹建阶段,尚未投产,基本情况如下: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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