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公司名称 上海易元堂(亳州)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600MA2MXMQC4J 成立日期 2016年7月21日 住所 亳州市经济开发区百合路989号 法定代表人 王辉 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中药材(系未经炮制及药品标准或者炮制规范 经营范围 允许初加工的中药材)、农副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6年7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2)亳州市易元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亳州市易元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项 目 内 容 公司名称 亳州市易元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600MA2RN49U46 成立日期 2018年4月25日 住所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孙口村 法定代表人 王洋洋 食品生产,中药材种植及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农业观光旅游,花卉、 经营范围 苗木种植及销售,农副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8年4月25日至2048年4月24日 六、公司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及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1、2006年5月22日,公司前身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设立 2006年5月17日,王辉和王显涛决定设立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 根据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设立时的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王辉实缴600万元,王显涛实缴200万元。公司设立时股东实缴资本8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300万元,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500万元。用于出资的实物和无形资产已经于2006年5月15日经亳州普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亳普会验评字【2006】第178号),评估结论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06年4月30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合计7,092,644.20元。 2006年5月17日,亳州普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亳普会验字【2006】178号):截至2006年5月17日止,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300万 元,实物出资700万元。 2006年5月22日,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公司设立并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2812302386,公司名称为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 (万元) 1 王辉 600.00 75.00 600.00 货币、实物、无形资产 2 王显涛 200.00 25.00 200.00 货币、实物、无形资产 合计 800.00 100.00 800.00 —— 备注:本次公司设立时股东王辉、王显涛用于出资的实物和无形资产为房屋、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虽然依法履行了资产评估手续,但是对于机器设备仅见入库单,未见发票;对于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虽然《房地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标明其权利人为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但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成立于2006年5月,而《房地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于2005年颁发,时间先后存在矛盾,此外,王辉和王显涛无法提供相关流水证明实物及无形资产为其出资购买,故该实物和无形资产出资存在瑕疵。2018年3月15日,易元堂国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足公司设立时出资瑕疵的议案》,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王辉向公司补足货币出资500万元,以弥补上述出资瑕疵。 公司2006年设立时,公司股东王辉为避免股权过于集中,请王显涛为其代持一部分股权,二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0月17日,易元堂有限股东会同意股东王显涛将持有的200万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全部转让给上海易元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后,王显涛不再是公司股东,此时代持已经解除。 2018年3月15日,王显涛出具说明,确认其所出资的实物和无形资产200万元系代王辉持有,王显涛本人并未实际出资,500万元的实物和无形资产均为王辉出资。为弥补实物和无形资产瑕疵,王辉将向公司补足500万元现金出资以弥补上述瑕疵。王显涛对此无异议。经核实,该笔款项已于2018年3月16日汇入公司账户。 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存在瑕疵,但公司在设立时负有出资义务的股东王辉已以货币方式全额补足出资瑕疵,并且公司设立时出资的实物及无形资产均在公司名下,并实际投入使用,因此公司设立时的瑕疵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虚假出资 事项。此外,针对王辉以货币方式全额补足出资瑕疵,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出资到位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此次补足出资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183号验资报告。 对于亳州普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亳普会验字【2006】178号),其认定公司设立时股东缴纳1000万元出资的结论与公司营业执照及其他工商登记备案资料不符,结论存在瑕疵。 2、2010年1月,第一次增资 2009年12月31日,王辉、王显涛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8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实收资本由原来的8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增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王辉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王显涛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2010年1月5日,亳州普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亳普会验字【2010】0001号):经我们审验,截至2010年1月4日,贵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贰佰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200万元。 2010年1月5日,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公司变更并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600000012963(1-1)。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万元) 1 王辉 800.00 80.00 800.00 货币、实物、无形资产 2 王显涛 200.00 20.00 200.00 货币、实物、无形资产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 3、2012年12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2年12月5日,王辉、王显涛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易元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12月6日,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了公司名称变更并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600000012963(1-1)。 4、2013年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10月17日,易元堂有限股东会同意股东王显涛将持有的200万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全部转让给上海易元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同意股东王辉将持有的800万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80%)全部转让给上海易元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后上海易元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0万股权,占比100%;变更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同意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同日,股东会同时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对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3年10月21日,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公司变更,并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1600000012963。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上海易元堂医药 货币、实物、 1 1,000.00 100.00 1,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 2017年5月10日,公司股东上海易元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易元堂药业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 认缴出资 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万元) 1 上海易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1,000.00 货币、实物、无形资产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 5、2017年7月,第二次增资 2017年7月13日,公司股东决定将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为1,350万元,增加的350万元由上海永涵堂中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同意通过新的公司章程。同意公司类型由一人有限公司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31日,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公司变更并颁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788579467U(1-1)。 2017年8月1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此次增资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40号验资报告。 此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