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兴3:延期复牌公告

2019年02月15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19-007
证券代码:400006        证券简称:京中兴3        主办券商:网信证券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4日起暂停转让,并将不晚于2017年10月20日恢复转让。后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当前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2月18日。

  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议案,包括但不限于以破产重整等方式解决公司负债、资产整合及业务发展问题。

  2017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2017)京01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北京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重整申请。

  2017年12月8日公司召开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

                                                  公告编号:2019-007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及《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披露的《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司管理人依法向北京一中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2017年12月21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17)京01破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批准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京中兴重整计划由京中兴公司负责执行。自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限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2018年11月12日,北京一中院向重整投资人拟捐赠资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资产划转事宜。2018年12月12日,由重整投资人将其持有的南阳市五朵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西峡县中漂老界岭旅游度假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洛阳凤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赠与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为保障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书面申请,同时管理人也向北京一中院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的申请。2018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签发的文号为(2017)京01破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和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延长6个月至2019年6月21日。

  2018年1月18日、2018年4月17日、2018年7月17日、2018

                                                  公告编号:2019-007
年10月18日、2019年1月18日,公司就重组进展情况分别公告,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2月18日。

  截至目前,公司重整事项仍在执行当中,由于本次重整中嵌套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需时间较长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不能完成对该事项的信息披露。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3月18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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